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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博新生入學獎學金

  • 碩士班培育獎助學金

本國生100

申請資格:

1、需通過學碩學程申請,並考入碩士班就讀者。

2、符合系所評核標準者。

核發方式:

1、學雜費補助約10萬元:退還大學最後一學年應繳學雜費與國立大學收費標準差額,及退還碩士班第一學年應繳學雜費與國立大學收費標準差額。

2、領取助學金之義務:實驗(研究)工作紀錄每月由指導教授審閱(每學期80小時)簽名後備查。研究進度報告每學期經指導教授審閱簽名後備查。

本國生60名,助學金8萬元

申請資格:

1、需通過學碩學程申請,並考入碩士班就讀者。

2、入學前,應符合以下條件:

(1)PBT托福500分(含)以上、電腦CBT托福173分(含)以上、網路iBT托福61分(含)以上、TOEIC 650分(含)以上、IELTS 5.0級(含)以上、外語能力測驗(FLPT-English)平均65 分、或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語能力測驗(BULATS)45 分(含)以上之成績證明。

(2)原學士班畢業成績前40%

核發方式:

1、助學金8萬元:碩士班第一學年每個月8,000元,計核發10個月。

2、領取助學金之義務:實驗(研究)工作紀錄每月由指導教授審閱(每學期80小時)簽名後備查。研究進度報告每學期經指導教授審閱簽名後備查。

  • 博士班精進獎助學金

申請資格:

1、本校助學金申請者:入學前應符合PBT托福523分(含)以上、或電腦CBT托福193分(含)以上、或網路iBT托福69分(含)以上、或TOEIC 700分(含)以上、或IELTS 5.5級(含)以上、或外語能力測驗(FLPT-English)三項筆試總分240分、或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語能力測驗(BULATS)60分(含)以上之成績證明。

2、若有校外計畫經費補助(如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),則依補助機構規定辦理資格審查。

3、入學後應符合以下所有事項:

(1)每學期修課成績總平均80

(2)第三年開始前需通過資格考。

核發方式:

1、助學金48萬元:每個月12,000元,每年核發10個月,計4年。

2、學雜費全免:一至四年級免學雜費,約19萬元。

3、若有校外計畫經費補助(如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),除學雜費全免外,再依補助機構核定名額核發獎助學金,且不得再領取本校助學金

4、第一次資格考未通過之學生,在三個月內第二次資格考試通過後,可追溯補發原有獎助(學雜費減免及每月助學金)。

5領取助學金之義務:實驗(研究)工作紀錄每月由指導教授審閱(每學期80小時)簽名後備查。研究進度報告每學期經指導教授審閱簽名後備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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